餐饮行业首个工资指导意见出台 餐企涨工资将有据可依

发布时间:2016/1/15 15:41:34   来源:本站

日前,《2014年餐饮行业工资福利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由中国烹饪协会、中国饭店协会等机构联合下发。作为餐饮行业首个年度性工资福利指导意见,它的出台为全国餐饮行业工资集体协商提供更加准确、及时的指导和服务,将影响2200万餐饮行业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

  新闻解读

  五项内容列入协商重点

  《指导意见》明确了指导今年工资集体协商的五项重点内容,即协商行业工资支付的最低标准、协商固定工资增长幅度、协商工资福利制度和结构、协商建立健全常态培训制度和协商应对企业经营困难,并提出了确定行业工资水平最低标准、餐饮行业工资增长基准线的建议方法以及工资增长合理幅度的原则与程序等。

  《指导意见》指出,2014年,餐饮行业可根据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劳动力市场价格、员工基本生活支出,并结合企业缺工情况、企业承受能力等因素,按岗位类别、技能水平进行协商并确定最低标准。协商后的最低工资水平不得低于当地政府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此外,可根据行业景气程度等整体形势以及人员供求、人工成本投入产出情况等,确定不同岗位、等级员工的工资增长幅度。工资增幅应是企业人均水平的增幅,而非企业工资总额增幅。

  《指导意见》强调,要把行业协商作为餐业行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主要形式,逐步规范协商程序,保证工资集体协商的公平合理,并通过广泛宣传,不断扩大工资集体协商的知晓度和参与度。

  专家观点

  职工企业有望双赢

  十八大报告中提出,到2020年,“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这一振奋人心的目标该如何实现?怎样推进收入分配改革?中国烹饪协会会长苏秋成认为,餐饮业首个工资福利指导意见的出台,无疑是对“美丽中国”概念的有力诠释。它将增加餐饮行业就业吸引力,促进行业可持续发展,有助于实现企业与员工的双赢。

  据了解,之所以选择餐饮行业作为全国首个试点,原因在于餐饮行业小微企业多,民营企业占95%以上,市场化程度较高。同时,餐饮行业劳动关系复杂,2200万职工中农民工占80%,且存在合同工、非全日制用工、劳务派遣工和学校实习生等多种用工形式;短工化现象突出,劳动合同签订率不高,且工资报酬较低、社会保险参保率不高、超时劳动等侵犯职工权益问题比较突出。当前,餐饮行业正处于转型升级关键期,更需要企业与劳动者相互协调利益诉求,实现企业发展和维护职工权益的统一。

  对《指导意见》的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焦开河表示,各省、市餐饮行业工会或协会,可根据本指导意见研究制定当地的行业工资福利政策指导意见。中国烹饪协会、中国饭店协会等单位也将适时对本意见发挥作用等情况进行评估抽查。

  企业声音

  多途径确保职工收入增长

  北京商报记者了解到,事实上,《指导意见》中提出的“确立工资增长的合理幅度”、“做到‘保岗位、不降薪’的同时,可采取一人多岗”等办法,京城部分餐饮企业其实已经开始尝试。

  旺顺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张雅青表示,过去企业日子好过,在管理上就有些松懈,造成机构臃肿,多数员工的工作量都不饱和。从去年开始,企业强化了管理,采取一人多岗。

  “新员工都要先学收银,之后还要培训学习库房业务、人事业务等,必要时都可以顶上去,”张雅青说,“A店的员工在工作之余,还可自愿到B店做小时工,而且工资标准高于小时工最低工资。”这样一来,员工工作量增加,工资也得到了提高。而每家餐厅也从原来需要100多人减少到80多人,降低了人力成本总额。从而做到企业和职工的双赢。张雅青表示,今年旺顺阁员工工资涨幅目标为30%。

  北京和合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赵申表示,国家计划2020年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倍,实际是每年以8%的增幅增长。而包括和合谷在内的不少餐饮企业所制订的人均工资年增幅已超过8%,预计在2018年左右,员工工资倍增计划即可实现。

  “企业效益最低迷的时候也要保障为30%以上的员工涨工资。”赵申表示,由于员工工种不同,工资增幅也有差异,但为了形成奖励机制,不可能实现100%的员工工资增长。而在奖金方面,完成任务之外,超额完成工作量的奖励基数是任务指标之内奖励基数的6倍。